?足不出戶,盡識中華法系之美
2021-10-21 15:54:00 來源:法治日報·法治周末
中華法系遠不只有冷峻的法典、嚴肅的判例和殘酷的刑罰,還有著種類多樣、各具特色的法律珍寶,如節(jié)鉞、圣旨、烏紗帽、丹書鐵券、尚方寶劍……這些珍寶看似與法律無甚關(guān)聯(lián),但往往能以更細膩、更浪漫的筆觸,刻畫出中華法系的內(nèi)核
■《法律博物館:文物中的
法律故事》
作者:江隱龍
出版社:中國法制出版社
安顏顏
無論是嚴肅的法條、冷峻的判決還是漫長的法制史,似乎都缺乏一種人間煙火的氣息。幾千年來,一部部《刑法志》《大誥》《律疏》作為中國傳統(tǒng)法律制度中的耀眼明星,為“中華法系”4個字披上了一層幽暗的色彩,也讓眾多探路者們望而卻步。
但事實上,中華法系遠不只有冷峻的法典、嚴肅的判例和殘酷的刑罰,還有著種類多樣、各具特色的法律珍寶,如節(jié)鉞、圣旨、烏紗帽、丹書鐵券、尚方寶劍……這些珍寶看似與法律無甚關(guān)聯(lián),但往往能以更細膩、更浪漫的筆觸,刻畫出中華法系的內(nèi)核。
珍寶雖美,奈何散落四海,難以追尋。而今,恰好有一位年輕的法律人用文字與圖片搭建了一座精美絕侖的“法律博物館”,讓讀者足不出戶便能盡識法律之美。
第一件珍寶:更鼓
所謂更鼓,即記錄更點的鼓——粗看起來,更鼓應(yīng)當是一種記時工具;但事實上它卻是一件不折不扣的法律器物。
與后人想像中的“東風(fēng)夜放花千樹”不同,在絕大多數(shù)歷史時期,中國都奉行著嚴格的宵禁,愈是經(jīng)濟發(fā)達的王城重鎮(zhèn),專門負責夜巡的官兵便愈密。《周禮·司寇》中有“司寤氏掌夜時,以星分夜,以詔夜士夜禁。禦晨行者,禁宵行者,夜游者”的記載,可見早在周代就已經(jīng)開始實行宵禁,甚至還出現(xiàn)司寤氏與夜士的分工。
秦代設(shè)率更令“掌漏刻”,漢襲秦制,又設(shè)宿衛(wèi)郎官、執(zhí)金吾等官職“呵夜行者”“以禁夜行”。甚至連李廣這樣的名將也不得通融,在進入宵禁時間后只能“宿于亭下”。
唐代宵禁更為嚴格,以城門、坊角等處的金吾衛(wèi)為主力維持夜間秩序,同時增設(shè)左右街使“掌分查六街徼巡”,又在御史臺下增設(shè)左右巡使加強市坊制度的維護??梢韵胂螅谧罡皇⑹酪庀蟮奶拼?,其都城長安大多數(shù)夜晚卻是一派“六街鼓歇行人絕,九衢茫??沼性隆钡钠嗲寰跋?。
嚴格規(guī)定宵禁是一回事,讓百姓了解時間以避免違反宵禁則是另一回事。古人多以日晷、刻漏計時,日常行走于市井坊間的居民不可能隨身攜帶這些工具,負責治安的官吏只能口頭傳呼警示,而這顯然無法適應(yīng)大城市的管理需求。
于是在這一“剛需”之下,更鼓便問世了。最初的更鼓置于長安主街,故稱“街鼓”。街鼓發(fā)明后,與之配套的制度很快被寫入律法,《唐律疏議》對此規(guī)定的極為詳細:“五更三籌,順天門擊鼓,聽人行。晝漏盡,順天門擊鼓四百褪訖,閉門。后更擊六百槌,坊門皆閉,禁人行……犯夜禁者,笞二十。”
如今我們聽到更鼓,往往會聯(lián)想起古代打更人們“凡我甲戶,致奉圣諭,謹守律法,各保身家”的悠長唱詞。但對于古人來說,被更鼓以及背后的宵禁制度所支配的恐懼,才更為真實。
第二件珍寶:冠服
中國自古為衣冠上國,中華法系中所包含的冠服之美自不待言。在古代中國,服飾從來不僅僅是遮羞、保暖的什物那么簡單。在森嚴的等級制度下,不同地位不同身份的官員,其服飾在顏色、款式、材質(zhì)、配飾均有嚴格規(guī)定,不得僭越。而對這一切細枝末節(jié)加以厘清規(guī)定的制度,就是冠服制度。
中華法系遠不只有冷峻的法典、嚴肅的判例和殘酷的刑罰,還有著種類多樣、各具特色的法律珍寶,如圣旨、烏紗帽、更鼓、冠服、象笏等。
服飾是古代中國等級制度的直觀體現(xiàn)。在祭祀、朝會等場合中,君與臣、臣與臣之間都對應(yīng)不同形制的服飾,以達到“尊卑有別、長幼有序”的禮制要求。自秦之后,歷朝對官員的朝服開始進行規(guī)范,并于南北朝時期發(fā)展出了統(tǒng)一的朝服制度。
隋朝統(tǒng)一后,關(guān)于官員的朝服品級制度愈加詳細?!端鍟?/span>·禮儀》中載:“(百官)朝服,冠,幘簪導(dǎo),白筆,絳紗單衣,白紗內(nèi)單,皂領(lǐng)、袖,皂襈,革帶,鉤灊,假帶,曲領(lǐng)方心,絳紗蔽膝,襈,舄,綬,劍,佩。從五品已上,陪祭、朝饗、拜表,凡大事則服之。六品已下,從七品已上,去劍、佩、綬,余并同?!?/span>
到了唐代武德年間,品色服制度出現(xiàn)。其中皇帝著赤、黃二色,親王及以下至文武百官、庶人部曲等分別著紫、朱、黃、綠、青、黃白色。之后,品色服制度進一步細分至每一品級,從三品以上的紫色到九品的淺青不等。宋代將其簡化為以紫、緋、綠三色分品級的品色服制度。
明朝的中央集權(quán)遠較前朝為甚,出于“古昔帝王治天下,必定制禮以辨貴賤,明等威”的政治考慮,“服色不能無異”,最終孕育出了精細至極的官員補服制度。據(jù)《明會典》中載,百官常服花樣如下:“公、侯、駙馬、伯服,麒麟、白澤。文官一二品仙鶴錦雞;三四品孔雀云雁;五品白鷴;六七品鷺鷥鸂鶒、八九品黃鸝鵪鶉練鵲。風(fēng)憲官用獬豸。武官一二品獅子;三四品虎豹;五品熊羆;六七品彪;八品九品犀牛海馬?!边@一系列禽獸紋樣的確立,如同一個個軍銜,將古代中國官員等級制度勾勒得淋漓盡致。
第三件珍寶:象笏
歸有光的《項脊軒志》中,有一個勸學(xué)的著名段落:“(大母)自語曰:‘吾家讀書久不效,兒之成,則可待乎!’頃之,持一象笏至,曰:‘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間執(zhí)此以朝,他日汝當用之!’”
這段文字讀起來感人,但不乏一絲“凡爾賽學(xué)”味道。為什么這么說呢?答案就在太常公的“象笏”上。這里的笏,又稱笏板、手板、玉板或朝板,寬泛而言,是朝臣上殿面見君主時所持的器具?!夺屆穼说慕忉屓缦拢骸绑?,忽也。君有教命,有所啟白,則書其上,備忽忘也?!笨梢婓耸聦嵣鲜且环N古老的“備忘錄”。
“備忘錄”和“凡爾賽學(xué)”有關(guān)系嗎?大有關(guān)系。周代要求諸侯上朝需執(zhí)牙笏,同時還規(guī)定了不同等級者需攜帶不同材質(zhì)的笏,其中“天子以球玉,諸侯以象,大夫以魚須文竹,士竹本,象可也”。從中可以看出,至少從周朝開始,笏便具有了區(qū)分等級的功用,不同的材質(zhì)背后,是持笏者不同的出身地位——太常公要是在周代,那就是諸侯級別的封疆之臣。
兩漢時期,笏早已不再是記事工具,而成為單純的“朝位班序”的象征。這一傳統(tǒng)直到唐代臻于細致。《唐會要·輿服志》載:“五品以上執(zhí)象牙笏,以下執(zhí)竹木簡。舊制三品以下前挫后直,五品以上,前挫后屈。武德以來,一例上圓下方?!蔽迤饭巽暎瑥拇顺蔀轶瞬馁|(zhì)的分界線??梢?,太常公到了唐代,也一樣是五品以上的高官。
明朝在承襲唐宋禮制的基礎(chǔ)上再次對持笏之禮進行了細微修改。據(jù)張自烈撰《正字通》所載:“明制,笏,四品以上用象牙,五品以下用木。”唐朝以五品為界的傳統(tǒng)在此上調(diào)至四品,這更能看出太常公的地位非凡。這里要提一句的是,任職南京太仆寺寺丞的歸有光為正六品,終究還是沒能用上象笏了。
明清易代后,沒有保留官員持笏面君的禮制,笏作為朝堂禮儀用具從此消失于歷史。不過,以笏代指官員、仕途的文化傳統(tǒng)卻保留了下來,滿床疊笏、一門百笏、袍笏登場這些成語依然流傳于世,連《紅樓夢》中,都少不了一句“當年笏滿床”……
以上所列舉三件珍寶,只是《法律博物館:文物中的法律故事》一書中小部分“展品”。除此之外,博物館中還藏著秦始皇的玉璽、關(guān)羽的節(jié)鉞、武則天的銅匭、包青天的匾額……林林總總、洋洋灑灑,值得每一位中華法系的探索者細細品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