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年間有一起“蹊蹺”的冤獄
2021-11-25 09:35:00 來源:法治日報·法治周末
■品讀寄簃公
沈厚鐸
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所著的《敘雪堂故事》,記錄了山西巡撫勒保的一份為代州平民孟木成冤案請命的奏折。
乾隆五十一年九月,勒保剛從兵部右侍郎轉(zhuǎn)任山西巡撫。到任不久,有一名叫孟鵬程的代州人到巡撫衙門擊鼓鳴冤。勒保立即升堂審理。
孟鵬程遞交了狀紙,并說:乾隆四十九年三月份,孟木成扎傷張光裕致其身死一案,自己為目擊證人。但是,他并不知道張光裕與孟木成因何起釁,也不知道張光裕身死是否確因被孟木成扎傷,更沒有將張光裕尸體背送到溝內(nèi)的情節(jié)。
孟鵬程喊冤道:案卷記錄的證詞,都是自己害怕刑訊的“誣招”?,F(xiàn)在孟木成被問擬死罪,都是因為他“誣招”造成的。感到良心過不去的他,不得不把事情原委申明,請大老爺明查。
聽了孟鵬程的申述,勒保就調(diào)出原卷仔細查看。勒保在奏章中描述了卷中記錄的案件情由:代州人張光裕向孟木成借錢未還,就把自己的土地立訂契約抵償給孟木成。在抵押的土地旁邊,有一片荒灘地,并未在抵償土地范圍之內(nèi)。孟木成于乾隆四十九年春,開始在荒灘種植茭禾(茭白禾苗)。張光裕發(fā)現(xiàn)后,告訴孟木成,灘地不在抵償土地范圍之內(nèi)。孟木成答應,丈量清楚就退還。
當年三月二十八日晚,張光裕醉酒之后,到孟木成的店鋪內(nèi)混罵。店鋪伙計崔晸把張光裕勸回。到了二更時,張光裕又到孟木成家,孟木成把張光裕讓入書房??蓮埞庠_€是詈罵不止,愈罵愈兇。二人于是互相揪打起來。
孟木成順手拿起一把刀亂扎亂劃,致傷張光裕頷頦、耳根等處倒地。孟木成的父親孟宗道和家中工人孟鵬程聽到聲音,趕過去看到張光裕受傷,感到無法處置。
孟鵬程起意,把張光裕背送他處,希圖隱瞞。孟木成就請孟鵬程將張光裕背至郝家灣溝。
張光燦尋找到茍延殘喘的張光裕,于是到崞縣報案。縣衙還未及驗傷、偵訊,張光裕旋即殞命。崞縣衙署根據(jù)前情,由司審辦將孟木成按照“毆殺人律”判以絞監(jiān)候、孟鵬程照“不應重律”擬杖八十。
崞縣知縣高虞祥將案件報送知州,代州知州吳重光接案,升堂審理,隨即報告當時省巡撫農(nóng)起。
農(nóng)起于乾隆五十年五月,奏呈刑部。之后,得到諭旨:“孟木成依擬應絞,著監(jiān)候,秋后處決,余依議。欽此?!睕]想到,農(nóng)起還沒來得及執(zhí)行,就一命嗚呼了。
農(nóng)起死后,伊桑阿從直隸布政使升遷山西巡撫。乾隆五十一年,伊桑阿將孟木成擬入秋審情實,準備匯冊具題。還沒辦就,六月伊桑阿的父親去世,他于是請假回家辦喪事去了。繼任的福崧,臨時從浙江巡撫遷調(diào)山西,結果也還沒來得及辦事,當年九月就因貪污罪被革職。
于是,就有了勒保九月升遷山西巡撫的諭旨。
勒保讀完關于孟木成的案卷,立即下令司監(jiān)提審孟木成。孟木成到堂就開始喊冤,所供述的情節(jié),與孟鵬程所呈申訴狀無異。
撫臺勒保認真審查此案,發(fā)現(xiàn)孟木成扎傷張光裕倒地之后別無證見,只有孟木成之父孟宗道和孟鵬程二人是目擊者。而且,是孟鵬程提意將張光裕背送至郝家灣溝內(nèi),希圖隱瞞,所以孟鵬程才是案中要證。
勒保大人分析:“從前定案時自必因其指證確鑿,毫無疑義,是以將孟木成擬抵具題。如果畏刑誣服,何以事隔兩載,不特并無一人翻控,即孟鵬程亦無一言申訴?且當本年秋審時,孟木成又不自行鳴冤,直至今日始據(jù)孟鵬程代為呈辯,其中必有賄囑翻異情事?!彼J為:“人命重情不厭詳慎,自應徹底究明,以成信讞?!?/p>
正在開始提審相關人犯,進行證質(zhì)、訊問期間,勒保接到了刑部發(fā)來的秋決部文。孟木成一犯也在勾到文內(nèi),理應依部文處決。
勒保在奏章中說明:“臣因案關出入,未便遞行處決,致有冤抑?!彼?,他“現(xiàn)將孟木成暫緩行刑,一面星飛提集人犯,逐一嚴加訊究。如審系虛捏,即將孟木成立行正法,并將孟鵬程從重治罪,以示懲儆。倘另有別情,臣亦即據(jù)實具奏,請旨究辦”。
勒保奏章送到刑部后,對皇上已經(jīng)勾決的案子,刑部自然不敢擅斷。很快,奏章轉(zhuǎn)呈乾隆皇帝弘歷。
乾隆五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,弘歷在閱看的奏章上批復:“甚是,即有旨諭。欽此?!币簿褪峭饬死毡γ夏境蓵壕張?zhí)行的請求,并且另外還有旨諭。
同日,弘歷就發(fā)上諭,指出:據(jù)勒保奏,到任后,有代州民孟鵬程呈稱,孟木成扎傷張光裕身死問擬絞候一案,從前指他為證,是畏刑誣認。其扎傷致死張光裕,他本人并不知情,他的申明是合理的。現(xiàn)在孟木成一犯奉到部文,雖然已經(jīng)勾到,但既然案關出入,未便遽行處決,致有冤抑。勒保請將孟木成暫緩行刑,提集犯證、嚴訊確實后,再行辦理的要求,是正確的。
弘歷指出:這個案子,孟木成扎死張光裕之后,從前定案時,是因為孟鵬程指證確鑿,所以將孟木成判為抵命處死?,F(xiàn)在,孟鵬程又以因為他作證是畏刑誣認,所以代孟木成呈辯伸冤。其中,恐怕尚有別項情節(jié)。
人命重情不可不徹底究訊,以成信讞。但事隔兩載,孟鵬程并無一言申訴。本年秋審,孟木成又不自行鳴冤,直至此時,孟鵬程方為其辯訴,亦難保無賄囑翻異的情節(jié)。如今,勒保巡撫提訊各犯,如果孟鵬程所控屬實,自應即為平反,以申冤獄。若審系虛捏,即將孟木成即行正法,并將孟鵬程從重治罪,以儆刁頑。
根據(jù)弘歷的指示,勒保組織了認真的審理和檢驗,認定張光裕尸身并無刀傷,不是孟木成扎傷致死,當然也就沒有孟鵬程背走張光裕的情節(jié)。于是,勒保把再審的結果,報告刑部,轉(zhuǎn)呈弘歷。
當年十二月十五日,弘歷就此案發(fā)下上諭:“據(jù)勒保奏,孟木成扎死張光裕一案,檢明尸骨并非刀傷一折。此案原因孟鵬程指證確鑿,是以將孟木成擬抵。今孟鵬程既以伊作證之處系畏刑誣認,代為呈辯伸冤,而檢驗尸骨并非刀傷身死,其中必有別情?!?/p>
至于是什么人在作祟,也應該調(diào)查清楚。于是,弘歷派遣刑部侍郎姜晟帶著精明能干的司員和經(jīng)驗豐富的仵作前往會同調(diào)查,要求必須秉公審理,定擬之后具文呈奏。
弘歷指示:“其所參相驗不實之崞縣知縣高虞祥,承審錯誤之原任代州知州吳重光,均著革職。該侍郎會同該巡撫一并嚴審究辦?!边@就是說,從初審的崞縣知縣高虞祥、接審的代州知州吳重光,直到陜西巡撫及刑部受理的侍郎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。當然,那位過世的巡撫農(nóng)起是無從懲治了。回家丁憂的巡撫伊桑阿,也應該是幸免了的。
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初五日,姜晟等再次檢驗張光裕的尸骨,其傷實并非刃傷,也不是孟木成毆打致死。審明孟木成確是被冤誣。姜晟、勒保等立即擬議具奏:“孟木成一犯不應仍行監(jiān)禁,請旨釋放?!焙芸?,他們得到了弘歷“依議”的圣旨。孟木成冤案終被平反。
對這通奏章,沈家本未加評論或按語,但從中不難品味其選錄這通奏章的用心。他歷來嫉惡如仇,尤其對訟獄中的不公正,甚至草菅人命更是痛惡至極。同時,他也對莘莘草民的伸冤之路極為同情。
在初到秋審處主持工作時,沈家本還為敘雪堂擬定了這樣一副對聯(lián):“敘雪本來難,維能曲意平反累累者,已受十分苦楚;飲冰當共勉,要在虛心推鞫兢兢哉,勿存一點偽私?!逼渲校缺磉_了對百姓艱難申訴的深深同情,也對司法審判人員提出了要求。
而前文所述那通奏章,直接證明了當時刑訊制造冤獄的現(xiàn)實。這或許就是沈家本在司法改革中堅決廢除刑訊的動因之一。
(作者為沈家本四世孫)